第169章

兩個月前, 蘇富比國外的一場拍賣會上,一顆25.59克拉、近乎完美的緬甸無燒鴿血紅寶石橫空出世。


那位專買紅寶石的神秘買家果然出現, 電話匿名,以3000萬美元創紀錄的高價, 拍下該寶石。


而後,那枚紅寶石被秘密送到了某位設計大師手中。


於是之後兩個月,時煜除了將更多的時間投入在工


作賺錢中,確保他的財富每天都在呈幾何增長, 不給林窈任何一個可能踹掉他的機會。


其他的時間, 除了陪林窈, 最重要的就是盯著戒指的進度。


林窈喜歡紅色, 喜歡貴的東西。


她竟然還問他, 要不要續約。


他是瘋了才會續約。


那天喝醉了, 她明明答應過, 會嫁給他的。


沒想到轉頭就不作數了。


不過,時煜不擔心。


雖然他不確定林窈愛不愛他, 但很確定, 她一定會愛上那枚戒指。


見到那枚25.59克拉的無燒鴿血紅寶石,她沒有理由不答應他的求婚。


終於, 經過近兩個月的時間趕制,在前一晚,大師通知他,戒指做好了。


於是時煜連夜乘坐私人飛機飛去法國,取回戒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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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

車子開進車庫時,男人掌心裡還握著那個剛剛拿到的暗紅色首飾盒,指腹摩挲而過,想象林窈見到戒指時的雀躍欣喜。


他薄唇微微彎了彎。


隻不過隔了一天,就想她了。


叮咚,電梯直達頂樓。


李俊抬手,為他擋住電梯門,時煜邁步出去。


剛出電梯門,卻看到從門口出來,神色慌張,像是在找什麼的張媽和幾個佣人。


撞到門口身形颀長高大的男人,張媽臉色瞬間蒼白。


“時、時總……”


“出什麼事了?”


時煜神色冷了幾分,眉心微蹙,隱隱有一種不好的預感。


“林、林小姐她……她……不見了。”


張媽明顯已經嚇得說不順暢話。


誰也沒想到,林小姐突然給她們放假,說是要跟時總單獨過浪漫一晚,結果第二天她們回來,卻發現人去樓空。


時煜等不了張媽恢復鎮定,大步流星往裡面去。


第一下入眼的,是一樓餐廳裡擺著的那幾道黑糊糊的菜餚。


幾乎是一眼,時煜就看出,那是林窈的手筆。


她竟然親自下廚,做了滿桌的菜。


她那麼嬌氣,又討厭油煙,偶爾做點白人飯還好,其他時候從來不下廚的。


男人眉心蹙得更緊,流暢銳利的下颌線繃到了極致,眸色一點點冰冷。


心底不好的預感在擴大。


他上樓,來到臥室。


首先看到的,就是那件被林窈氣憤扔在地上,還踩了幾腳的新拆封的情.趣內衣。


時煜將黑色蕾絲質地的內衣,從地上撿起來,在指間磨了磨。


漆黑的瞳孔就更暗沉。


他大步走進衣帽間,果然,還是跟上次一樣。


其他東西都在。


隻有她自己拿他的卡挑選刷掉的那些首飾,還有她那兩個芭比粉的行李箱不見了。


就連他送給她那條綠色祖母石的項鏈,都被她嫌棄地留下了。


她明明說過喜歡的。


卻連昂貴的珠寶,也拴不住她。


林窈跑了。


再一次、毫不猶豫地、瀟灑灑脫地,踹掉他逃跑了。


男人的眼神,由沉冷一點點變得陰鸷。


很好。


林窈……這一次,你最好是真的能跑掉。


要不然,他會親自把她抓回來,就算打斷了腿鎖在床上,也不會再放她走。


他聲音冷厲,“——李俊。”


“小少爺,我已經撥打過林小姐的電話,號碼注銷了。”


李俊從牆角裡蹭出來,低著腦袋,恨不得自己不該出現在這個空間裡。


林窈的電話是回國後辦的,剛用半年。


沒想到這麼快就注銷了。


看來是早就準備好的,有計劃的逃跑,怕是已經換成了另外一張卡。


張媽這時從門口蹭進來:“那個……時總,林小姐還在浴室鏡子上,給您……給您留了話。要不然,您先看看?”


想到那段話的內容,張媽眼神都有點憋不住。


難怪林小姐要跑,也是怪為難林小姐的。


她給他留了話?


時煜沉著臉,快步走進浴室。


當他看到鏡子上,女人用豔色口紅留下的那繚亂的筆跡,臉色簡直陰沉到了極點——


時總,以後少吃藥,多鍛煉,不行也沒關系的。放心……我不會在外面亂說的。


落款是,一個守口如瓶的人。


神TM守口如瓶。


“李俊——”


時煜聲音徹底冷冽,“立刻去查所有航班和出入境記錄。還有,酒店記錄也別忘了……今晚之前,必須把人找到。”


等人找到。


他要親自收拾她。


*


林窈一覺睡到天亮,在被窩裡翻了個身,滿足。


她起床伸了個懶腰,渾身都是筋骨舒爽的感覺。


果然,沒有時煜每天晚上帶著她被迫長時間運動,磋磨她的睡眠,就是好。


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是,因為沒有時煜抱著睡,她昨晚竟然罕見的失眠了。


抱著兩個枕頭睡了好久,才迷迷糊糊睡著。


不過不要緊。


畢竟跟他睡在一張床上半年,雖然不想承認,但林窈也必須正視,時煜身材確實完美,晚上有他抱著睡,既養眼又養手,還能當暖爐,都不用開那麼大的地暖省得嗓子幹。


她會不習慣,也是很正常的。


林窈抿了抿唇,不滿的挑眉。


看吧,昨晚沒有時煜暖被窩,在酒店裡暖氣開得高了,嘴角都有點幹裂。


她起床洗漱後,塗抹了一層唇膏,對著鏡子整理了一下,才稍稍滿意。


窗外,早已亮了。


是久違的錦城的清晨。


沒錯,林窈回錦城了。


其實一開始,她離開京市的時候,還懷疑過,時煜會不會來找她。


畢竟,他之前偶爾也表現得,好像很舍不得她的樣子。


當然了,哪怕他並沒有對她不舍,也可能會因為她留下那句話,而忿忿不平的追過來,找她麻煩不是?


結果,一天過去了,時煜沒出現。


兩天過去了,時煜還是沒出現。


林窈不得不重新審視,自己是不是太自大,把她在時煜心中的地位想太高了。


不管是對她有那麼一絲絲的留念不舍,還是忿忿不平地追上來找她的麻煩,時煜都沒有。


對時煜來說,她就像是那口紅留下的字跡一樣,隨意叫佣人拿著抹布一擦,就可以輕易擦掉。


林窈都不知道,自己心底那一劃而過的情緒是不是失望了。


可是,她幹嘛失望啊。


明明很早以前就清楚的,早就習慣了她是可以隨意被人放棄的,這些都不重要不是嗎?


對著鏡子畫了一個精致的全妝,她又是那個打不死的、戰無不勝的美妝博主LIN。


可其實,林窈哪知道啊。


她那麼毅然決然、果斷的換了手機。


又一改從前的作風,沒拍拍屁股跑出國,沒找個酒店住起來躲時煜。


就隻是,突然買了張高鐵票,回錦城。


乍然失去她的蹤影,時煜忙著查酒店、查機票、查出入境記錄,就是沒查高鐵信息。


兩人就這樣完美錯過。


……


林窈吃過早飯後,打車回到了從前住的那套學區房樓下。


她看著眼前熟悉的小區布景,沒想到那麼多年過去了,到了快過年前,他們小區依舊是掛著兩個紅紅的大燈籠在門口。


一點都不高級。


林窈心裡想著,下意識往小區大門走。


就到離大門還有200米的距離,她看到兩道熟悉的身影,漸行漸近。


是她爸媽。


夏聽南挽著林雄的胳膊,正從大門口走出來。


林窈毫不猶豫,閃身躲進了一旁的小店裡。她隨手拿起店鋪門口貨架上擺著的一排發夾,眼神卻透過貨架,定格在兩人身上。


有七年沒見了吧。


不管是林雄還是夏聽南,好像都比她記憶中的樣子,蒼老了幾分。夏聽南的頭發依舊染得時髦,但眼角卻爬上了根本遮掩不住的細紋。


她爸林雄就更離譜了,連頭發都沒染,鬢角早有白發。


明明當年她跟他們斷絕關系離開的時候,他爸連一根白頭發都還沒有。


有那麼一瞬間,林窈捏著發夾的手都在抖動,很想放下發夾,跑過去,抱住他們。


可是最後,直到兩人的身影走遠,她都定定地站在那兒,沒動。


怎麼可能跑過去抱住他們呢。


她不願再去了。


當年雖然是林窈自己強求父母送她出國,還要他們賣掉所有的基金股票供她花銷。


甚至當要求他們賣掉房產的時候,關系就已經到了惡劣不可挽回的地步。


林窈也知道自己那時候是上了頭。


因為嫉妒、扭曲、攀比的心,病急亂投醫。


可在那之前呢,為什麼會變成那樣呢?


林窈記憶裡,很清晰地記得那一切。


從小到大,她都是聽著夏聽南的苛責長大。


明明小時候的媽媽還不是那樣,但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……


哦,好像是從夏聽南每周都要去一趟青龍寺,然後就像得到了什麼聖旨一樣回來,像是訓猴一樣的訓她。


讓她聽話,讓她一定要比時念強,讓她不能輸給任何人。


不許喝奶茶,不能吃零食,甚至連一點葷腥都不讓她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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